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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描述:
蘭溪皮革廢氣處理設備皮具廠在生產加工的時候會產生大量的惡臭廢氣,其廢氣成分有:氮硫化氫、甲硫氫、甲硫醇、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化物H2S等。不僅污染環境,還會對車間工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必須進行廢氣除臭處理。除了常用的UV光解除臭和活性炭吸附,還可以用催化燃燒工藝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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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皮革廢氣處理設備
一、皮革廢氣特點:
合成革生產工藝種類較多。根據要求,一種產品往往需要多種生產工藝進行組合生產。通常以一種材料為基材,在上面涂覆一層或多層合成樹脂(包括各種添加劑)制成的一種外觀似皮革的產品。所用的基材有各類織布、合成纖維無紡布、皮革等,也有無基材的產品。涂覆的合成樹脂主要為聚氨酯、聚氯乙烯,還有聚酰胺和聚烯烴(如聚乙烯PE、聚丙烯PP)等。
皮革行業在合成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由于有機溶劑的揮發,主要包括來自樹脂及溶劑在配料、運輸、存放、涂覆或含浸等加工過程、烘箱加熱及后處理等過程的有機廢氣揮發。
有機廢氣的成分與同具體工藝及配方組成有關,合成革生產工藝種類較多。以涂覆工藝為例,通常以一種材料為基材,在上面涂覆一層或多層合成樹脂(包括各種添加劑)制成的一種外觀似皮革的產品。皮革涂覆工序產生的廢氣污染物同具體工藝及配方組成有關,各家工藝配方往往可以更改,故具體污染物也并不固定。以干法工藝生產為例,其產生的有機廢氣常見包括:DMF、甲苯、二甲苯、丁酮等.
主要工藝原理如下圖:
原料攪拌過程會有粉塵和有機廢氣產生,這些廢氣通常濃度較低,風量較大,采用煙罩收集方式。采用分子篩轉輪或活性炭床吸附濃縮后再脫附,也就是說將大風量、低濃度有機廢氣轉化成小風量、高濃度有機廢氣,然后送往下一級采用蓄熱低溫催化RCO或蓄熱式燃燒RTO氧化處理工藝進行凈化處理。
涂覆烘干工序產生的廢氣則屬于高溫、高濃度的揮發性有機物,采用采用蓄熱低溫催化RCO或蓄熱式燃燒RTO氧化處理工藝進行凈化處理。
◆ 適用于常溫低濃度、小風量的有機廢氣凈化;
◆ 設備投資低,飽和后的活性炭作為危廢處理;
◆ 凈化效率高,運行阻力低;
◆ 炭層前可以設置過濾層,有效保證活性炭的吸附效率及使用壽命;
◆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顆粒狀活性炭或蜂窩狀活性炭。
蘭溪皮革廢氣處理設備
二、皮革廢氣處理工藝:
皮革廢氣概述:
首先先來了解它的來源,主要來自一些有機溶劑的揮發,比如樹脂及溶劑在配料、運輸、存放時的揮發;涂覆或含浸等加工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在烘箱加熱時有機物的揮發;后處理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這些有機污染物跟具體的工藝和配方有關,一般有甲苯、二甲苯、丁酮、氯乙烯、氯化氫等,經揮發產生的有機廢氣會對大氣環境和人體造成嚴重的危害。
皮革廢氣成分:
廢氣污染物同具體工藝、配方組成有關。對于一定工藝,配方往往可以更改,所以其產生的具體污染物也并不固定。生產過程中一般的污染物有
①聚氨酯干法工藝:有機溶劑(DMF、甲苯、二甲苯、丁酮等)
②聚氨酯濕法工藝:有機溶劑(DMF)
③聚氯乙烯等相關工藝:增塑劑煙霧(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氯乙烯、氯化氫、有機溶劑、鉛
④后處理工藝:有機溶劑(DMF、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丁脂等)、顆粒物
⑤超纖工藝:有機溶劑(DMF、甲苯、二甲苯等)
皮革廢氣治理方法:
1、燃燒法適用于可燃或高溫分解的物質,不能回收有用物質,但可回收熱量;
2、吸收法適用于濃度較高、溫度較低和壓力較高廢氣;
3、冷凝法適于廢氣體積分數10-2以上的有機蒸氣,常作為其它方法的前處理,冷凝法在5,000ppm以上方有良好的去除效率且一般常應用在溶劑回收上;
4、吸收法的適用范圍雖為250~10,000ppm,但只針對少部分水溶性較佳的揮發性有機物;吸附法在大氣污染控制領域;
5、吸附法,雖然選擇性強,能有效分離其他過程難以分開的混合物、能有效去除低濃度有毒有害物質而得以廣泛應用,但活性碳吸附適用范圍為200~10,000ppm,且進氣濃度需在1,000ppm以上時控制設備方才能有較高的處理效率;同時對吸附劑的選擇也十分講究,應該考慮選用那些吸附劑更為適合,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活性氧化鋁、硅膠、沸石分子篩、吸附樹脂等;而且這些吸附劑往往容易飽和,脫附起來非常麻煩,往往需要定期更換或者添加吸附劑,平時維護保養比較麻煩。
應用對象:
皮革廢氣治理設備適應范圍廣泛,對《國家惡臭污染控制標準》中規定的八大惡臭物質(氨、硫化氫、二硫化碳、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苯乙烯)以及VOC類,苯、甲苯、二甲苯等廢氣均能有效治理凈化,特別適合處理各種惡臭廢氣、腐臭廢氣等。
皮革廢氣治理技術要求:
(1)本工程不考慮征地,利用原廠用地,不能嚴重影響生產;
(2)采用成熟的廢氣處理工藝,要求技術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3)副產品的處理,不應產生二次污染;
(4)所有的設備和材料是新的;
(5)觀察、監視、維修簡單;
(6)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7)節省能源、水和原材料;
三、設備處理原理:
一、皮革行業異味廢氣處理技術
1、燃燒法適用于可燃或高溫分解的物質,不能回收有用物質,但可回收熱量;
2、吸收法適用于濃度較高、溫度較低和壓力較高廢氣;
3、冷凝法適于廢氣體積分數10-2以上的有機蒸氣,常作為其它方法的前處理,冷凝法在5,000ppm以上方有良好的去除效率且一般常應用在溶劑回收上;
4、吸收法的適用范圍雖為250~10,000ppm,但只針對少部分水溶性較佳的揮發性有機物;吸附法在大氣污染控制領域;
5、吸附法,雖然選擇性強,能有效分離其他過程難以分開的混合物、能有效去除低濃度有毒有害物質而得以廣泛應用,但活性碳吸附適用范圍為200~10,000ppm,且進氣濃度需在1,000ppm以上時控制設備方才能有較高的處理效率;同時對吸附劑的選擇也十分講究,應該考慮選用那些吸附劑更為適合,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活性氧化鋁、硅膠、沸石分子篩、吸附樹脂等;而且這些吸附劑往往容易飽和,脫附起來非常麻煩,往往需要定期更換或者添加吸附劑,平時維護保養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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